时间 |
工作内容 |
注意事项 |
5月中下旬 |
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
根据学院安排,做好论文的答辩、修改和存档。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含word和PDF版本;纸质版一式3份。定稿存档论文如形式审查不合格,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学位申请,不能如期获得学位证书。 |
5月31日前 |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推荐表》;经答辩委员会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初选,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
5月31日前 |
拍摄集体毕业照 |
要求全体毕业生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6月5日前 |
学位授予信息备案 |
以下材料交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表》纸质版1份;《国家学位信息补充数据汇总表》电子版。 |
6月1日—6月15日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 |
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核对研究生姓名、照片等关键信息,粘贴毕业照。 |
6月1日—6月15日 |
毕业就业材料准备工作 |
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5月30日前学生填写完毕); 2、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按户籍科要求); 3、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迁出工作; 4、学生本人登录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本人就业、派遣信息准备派遣审核工作(5月30日前录入完毕,开始审核); 5、上交学生本人就业协议、合同等准备就业派遣审核; 6、上交研究生用人单位质量评价表。 |
6月1日—6月15日 |
评选优秀毕业生 |
以研究生院下发评选通知为准。 |
6月中下旬 |
毕业生档案、离校前期准备 |
1、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封装; 2、毕业生离校登记表下发、学生本人填写,班级统一办理。 |
6月22日 |
毕业典礼(与本科一起) |
1、学位授予研究生代表上台; 2、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优秀毕业生上台; 3、研究生代表发言; 4、研究生培养学院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
6月下旬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经审核,完成各项毕业手续、学位申请材料合格,并办理完离校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后,研究生院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报到证、党员档案、户口迁移、毕业照等等,要求以上材料必须研究生本人领取,统一填写《2016年毕业生领取档案、证书情况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