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硕士研究生集中专业实践及论文工作有关要求及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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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专业实践(毕业实习) 1.离校要求:已完成中期考核、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均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并由学院审核。 2.符合离校条件,允许于11月28日起开始离校。 3.返校时间:2016年4月5日返校,准备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 二、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1. 2015年12月,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2.2016年1月1日前完成论文初稿,交导师审核、修改; 3.2016年2月1日前完成二稿; 4.2016年3月20日前定稿; 5.2016年4月8日,学位论文预答辩; 6. 2016年4月初,学位论文检测; 7.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正式学位论文; 8. 2016年4月中下旬装订成册,外审评阅; 9. 2016年5月下旬学位论文答辩; 10. 2016年6月上旬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请各培养学院将以上事宜告知本学院全体毕业班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研究生的集中专业实践(毕业实习)及论文工作,确保2016届硕士研究生顺利按时完成学业。 具体安排按照学院通知为准,论文写作进度安排中的6—10项时间不可变更!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