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学校在综合楼401室召开了201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议。全体目前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与副导师参加了会议。培训由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黄际英主讲。 黄际英院长首先简要介绍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十三五”规划。学校将以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为基础,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到2020年,形成专业学位点布局合理、办学特色鲜明、学位层次提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她指出学校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导师上岗审核及管理办法”、“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双导师制’实施办法””、“导师考核办法”、“副导师制度”、“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并计划设立“专业实践优秀导师”、“优秀导师”、“最敬业导师”等奖项,全面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导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导师应加强对国家、学校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并提高自身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参与度。 培训中,黄院长重点解读了“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她强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作为研究生导师,一方面要对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实践、学术规范等进行全面指导,定期(至少每两周一次)和研究生见面;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提升指导能力。掌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政策,熟悉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导师培训是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强化导师管理、提升指导能力、健全导师责权机制的重要举措。学校自2014年连续面向全体导师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今后将逐步拓展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培训工作的周期化和常态化,保证和提高导师队伍的水平和层次,为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提供坚实的师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