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来源: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项目管理办法,现对校级系列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1。

(二)组织管理

本次项目中期检查采取学院检查和学校评审方式进行。学院检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验收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提交材料

①纸质材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2)一式三份,其他必要的中期检查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3)签字盖章版。

②电子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按“培养单位+中期检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建立文件夹命名,并按学院整理压缩为一个文件,打包后发至研究生院邮箱。

2.提交时间

1220日下班前。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2021-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2.1。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各课题组应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如应参与本次结项,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与的,需提出延期申请,最多可延长1年,并填写《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2)。

3.已成功立为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项目不在本次结项范围内,将按照省级课题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结项,具体文件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工作下载,提前做好结项准备。

4.特殊提醒:2021年以前立项的,本次未能及时结题的自动按撤项处理。

(二)组织管理

验收工作将参照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进行。结题验收采取学院验收和学校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具体完成结题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经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照立项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三)具体要求

1.提交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①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附件2.3),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其他结项材料由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表、研究报告、成果附件(按立项申请的预期成果提交)等构成,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2.4);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5)。

②电子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按“培养单位+结题验收+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建立文件夹命名,并按学院整理压缩为一个文件,打包后发至研究生院邮箱。

2.提交时间

1220日下班前。

3.其他说明

①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应注明“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

②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要求能在知网或维普等平台检索),原件由学院审核完毕后退还给本人。

(四)验收结果处理

1.凡验收合格的项目,其结果作为职称、职务评审与聘任以及下一轮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

2.凡验收优秀的项目,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可申报学校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3.凡延期验收的项目,可继续运行1年,重新验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项目,2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评优。

5.对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通过评审做出明确结论。包括:验收优秀、验收合格、延期验收、验收不合格。

(五)经费资助

1.项目资助经费适用范围包括:资料费(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等文献资料购置费)、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须参加的会务费和差旅费、论文版面费、成果鉴定费等。

2.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如下:项目负责人报销经费,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报销审批单》(附件2.6),并事先按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整理好票据并附上详细清单;所有票据及《教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附件2.7)须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项目负责人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附件:1.中期检查

2.结项验收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