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 2023 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互选时间
10月7日-10月13日
二、互选范围
具有吉林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必须是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公布获得导师资格的人员),并且已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的各专业领域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 级全体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了学籍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研究生。
三、互选工作程序
(一)校内导师师生互选工作程序
1.培养学院整理本学院导师近三年科研项目、成果情况、研究生指导情况,以信息表(附件 1《吉林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 导师信息表》)形式向研究生公布当年参加互选的导师名单及基本情况,供学生参考;
2.培养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不同形式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见面会;
3.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学术兴趣,选择导师,填报《吉林外 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一次可选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三位导师;
4.导师根据研究生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研究生,在《申请表》上签字,经学院审核后师生互选生效;
5.第一轮未完成互选的,进行第二轮及第三轮互选,培养学院做好协调工作。
(二)行业导师师生互选工作流程
1.学院了解学生研究意向;
2.学院根据学生研究意向和行业导师专长做好选择安排,并将行业导师信息发给学生;
3.学生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3);
4.行业导师确认签字,经学院审核后师生互选生效。
四、互选工作要求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不能跨领域指导;
(二)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每届指导研究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 若有国家级重大项目需求的导师,招收研究生数可适当增加,由学院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中应明确阐述理由)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首次指导学生的新任导师,指导 1 名学生。每名行业导师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3人。
(三)自2022年9月以来,有下列情况的指导教师,各培养学院视导师队伍情况酌情减少其指导学生数量:
1.所指导学生中存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超过35%的;
2.所指导学生中存在学位论文送审评阅不合格的;
3.所指导学生中存在学位论文选题校级抽检经专业领域确认存疑的;
4.所指导学生中存在因学位论文关键环节未完成、未通过而延期毕业的;
5.因导生关系出现严重问题而产生导师变更的;
6.学术成果与所指导的专业领域匹配程度较低的;
7.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原因。
五、注意事项
1.10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吉林外国语大学 2023 级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其他材料学院留存。
2.因实际情况需要安排副导师协助导师指导学生工作的,学院可根据培养工作的实际,对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并在师 生互选工作环节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具体详见《关于重申硕士研究生副导师职责和待遇的意见》(附件5)。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456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