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形成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已调整了新一届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吉桥院字〔2016〕195号),现根据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决定推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专业学位类别组建,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硕士分别由教育学院、文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落实组建工作;翻译硕士由MTI教育中心协调、落实组建工作。
2、指导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应符合指导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应符合《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及《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要求,应有一定比例的本学科专业的知名行业精英和高级管理专家参加。人员构成要有利于今后有效开展工作,有利于形成产学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已有类似组织的专业类别,应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充实。
3、指导委员会组建完成后须向研究生院备案。备案材料应包括:指导分委员会人员名单(附件2)、校外委员简况(附件3)等。
4、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努力打造本专业类别的品牌和特色。各单位在组建过程、制度文本、实际运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及时宣传推广。
5、请于11月18日之前将材料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严杰 联系电话:84565032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2016)
2.分委员会组成名单
3.校外委员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