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关于2017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户口调转的相关说明如下: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头:省外高校信头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党委”;省内高校可直接转往单位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党委”。
团员转籍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调档函:在拟录取数据审核结束后,学校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寄发考生本人。寄发通知以我院在官网和2017级研究生QQ群所发信息为准,届时拟录取学生可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在寄发纸质版调档函之前考生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
档案接收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65032
户口迁移
考生自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如要进行户口迁移考生可以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户口接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3658号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或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派出所。
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现将调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2017年专业硕士拟录取研究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将于6月上旬以快递挂号信方式寄发,以考生在2017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档案所在单位信息为准,如考生档案地址发生变更,请考生务必于5月30日前联系我校进行信息更改。
2.领取方式。自取和EMS邮寄。如自己领取,请在正式发布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后5日内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近期请保持通讯畅通,邮寄地址以邮寄“录取确认函”的地址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新地址。、
请考生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我校,邮寄方式为机要或中国邮政快递EMS,其余邮寄方式无法接收。档案需妥善保管,我校接收档案要求密封完好,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学校接收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65032
联系人: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