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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来源: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研究生教学总体安排

本学期学生开学返校时间将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确定,另行通知,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本着“停课不停学、不停教”的原则,开学期间将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完成正常教学任务。

二、缓考或补考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19-20(1)NO.1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补、缓考时间一般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三进行,此安排暂时取消,具体开展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请有补考工作任务的老师提前做好补缓考工作准备。

三、课程退选安排

根据《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学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后,才能进行网上选课,未能选上培养计划中课程的学生可以下次再选课;也可经导师同意后调整个人学习计划,改选他课。已列入计划的课程,若该课程已选课,原则上不能退选课程;若有特殊原因要改选的需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先退选课程再修改培养计划,然后改选新课程。

若研究生本学期出现课程退选、增选的情况,请由学院完成审核后将名单交研究生教学秘书,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处理。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

、课程教学

(一)公共及专业类课程

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授课工作可以通过超星“一平三端”在线教学平台实现。各位教师通过“PPT(教案)+录音”的方式将讲授内容录制成速课,组织学生进行网上学习。经验丰富的教师也可以采用直播课程教学。

(二)讲座类课程

翻译职业规范与涉外礼仪课程聘请行业专家以讲座形式开课,高级翻译学院、东方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中东欧语学院、研究生院各邀请1位专家,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确定专家姓名、职称及拟进行讲座时间(4月-6月)。具体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三)实践课程

实操性强的课程具体开设方式由各学院设计教学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知学生具体上课形式。

(四)特殊情况

由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殊性与差异性,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如有课程不适宜使用超星“一平三端”在线教学平台,可选用其他适宜的平台与授课方式,经学院核准统一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再组织实施。

(五)课程要求

1.教师按照本学期课表时间,每次课前完成在线课程教学内容的上传,设置学生学习的时间段,并督促学生完成线上学习。学生借助手机端或电脑开展在线考勤、作业、考试及各项课程学习工作。

2.各学院各专业需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掌握确因疫情不能按时授课的课程以及因在线授课引起调整的课程,对于上述课程学院需要在2 月 21 日前上交PDF 版调整说明至研究生院,报告中要需说明不能开设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等课程基本情况,还需说明调整理由、调整方式及由于调整引起的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3.为了做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做好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研究生课程表》(须体现本学院研究生所选公共课,课程名称一定要和培养方案一致;填写研究生教师课程表时无需包含该教师所讲授的本科生课程),于2020年2月21日前提交pdf版至研究生院(上学期期末已经提交且没有任何变化的学院需转换成pdf版重新提交)。

4.学院要按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选聘工作办法》,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工作。对于上学期期末未完成聘任工作的,本学期可暂时采取网络审核的方式确定任课教师,统一上报pdf版请示,经审核后即可先开展在线教学,返校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5.课程教学原则上按照实际原教学周进行,本学期教学材料,如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学院留存)等pdf版于3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版返校后一周内提交至研究生院。

注:课程教学大纲需按专业领域汇总到一个文件中,形成目录,其他教学材料均按专业领域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信息管理

1.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课程库、任课教师、导师等基本信息的维护。研究生教学秘书须在本学期初配合研究生院完成以上各项基本信息的变更、新增等。

2.教学任务的录入与维护。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完成本学院所开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信息录入与维护工作,并根据培养计划完成系统网上自动选课,各学院也可以导出专业课程选课人员名单(名单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上课人数为准)。

3.实践环节信息的录入。研究生教学秘书须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自定义实践环节的管理模块并及时录入信息。

具体可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新实践环节使用说明》。

提示:系统开放外网时间为2月17日和2月26日两天,需要涉及系统的有关操作请注意时间节点。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由导师指导帮助、推进并完善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确保论文质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位论文开题、提交、送审、答辩、审议、学位授予等环节的时间,请同学们关注学校通知。为确保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导师需加强与毕业生联系,及时进行在线学术交流,建议导师建立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群(qq 或微信),定期在群中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指导、答疑,教师的批阅指导需留下过程记录。及时做好论文选题调整等相关预案。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完成的论文题目,导师要及时上报学院,学院要做好论文选题调整的方案和后续工作。对于确因网络等其他条件限制无法开展学位论文远程指导的学生,研究生院协同学院制定合适的学生指导方案,切实保证学生不因疫情影响毕业。

七、专业实践

暂停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切校外实践活动,本学期需要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可于开学后在校内完成,经导师签字和本专业领域考核后计入实习实践学分。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专业实践政策及规定,确保学生完成专业实践相应学分。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请各学院按照学校安排,与本单位师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开展防护提醒,精准掌握和报告有关情况,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期间相关工作。

八、以下为可能用到的附件,供参考使用,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的院长、副院长或助理、教学秘书加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qq群,群号:807379035。

附件:1.教学安排相关附件

2.教学材料模板

3.系统使用说明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9日

附件1.教学安排相关附件.rar

 附件2.教学材料模板

 附件3.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