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考试诚信教育,预防和杜绝我校研究生在成人高考、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外语四六级等国家考试中参与或组织作弊等行为,特制定如下通告:
1.参与或组织国家考试作弊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2.禁止在籍研究生在国家考试中参与代考、替考。
3.禁止在籍研究生利用电脑、手机、对讲机等电子设备协助他人考试作弊。
4.禁止在籍研究生参与买卖或组织买卖试题、答案及各类作弊器材。
5.禁止在籍研究生通过电脑网络和手机等电子设备下载、传播任何考试作弊信息。
6.禁止在籍研究生参与或协助他人在校内外张贴考试作弊广告等行为。
以上行为一经核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