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期末工作和开学初工作安排的通知》(吉外校办发〔2022〕13 号)要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月27日起开始上课。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与学期注册
根据《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附件1),研究生每学期返校报到后须及时进行学期注册。请各学院通知所有研究生务必在2月28日前进行本学期的注册工作。已办理本学期休学和保留学籍的研究生无需注册。无法按时完成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日之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事由外,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返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拟于2023年春季学期休学的研究生,应于3月1日前按照规定完成休学办理。留学研究生学期注册由相关学院负责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同完成。
(一)注册范围
除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本学期安排专业实践的领域外,其他2020级、2021级、2022级研究生均需按时完成返校注册。
(二)注册程序
1.学生证学期注册
学院据实对实际报到研究生的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2.统计报到情况
学院据实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表》(附件2),正在进行专业实践或请假的研究生需填写备注;学院汇总后3月1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研究生院邮箱(yjsy@jisu.edu.cn)。
二、教学安排与监督管理
(一)教学方式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采用常规线下教学。无法采用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开展教学的课程,须提交线上教学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已经通过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的线上教学课程无需重复提交。
(二)教学计划审核
各学院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落实本学期教学计划,相关信息的填写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外聘教师所在单位须填写本人实际工作单位名称。教学计划完成并经领域负责人和副院长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已报送且无变化的无需重复报送)和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课表校对
各学院须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安排本学期课程,课程开课学期、开课名称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教师课表中须体现本学院所有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师信息,如本院教师在其他学院承担研究生课程,由两个学院协商报送,原则上由教师所在学院进行报送,课表完成并经领域负责人和副院长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四)补缓考与重修
1.补缓考
(1)有补缓考课程的研究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上学期末已经提交的电子版《补缓考申请表》,请学院统一整理、汇总并审核后补交纸质,于2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2)学校范围的公共课补缓考由研究生院与相关授课单位协商并妥善安排(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学位授权点(领域)公共课由牵头学院(教育中心挂靠学院)或相应培养单位与相关授课单位协商并妥善安排,其他专业课程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原则上于3月1日下午完成,如遇科目时间冲突,可自行安排时间,于3月3日前完成。2月22日前学院报送《研究生补缓考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研究生院。
表1 2022-2023(2)期初公共课补缓考安排表
时间 |
补考科目 |
2023年3月1日(周三)13:10-15:10 |
第一外国语课程 |
2023年3月1日(周三)15:30-17:30 |
政治理论课课程 |
学院须在补缓考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和试卷存档清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并由阅卷教师同步将补缓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补缓考后课程成绩仍不合格的,应通知学生重修课程或做好学业安排的调整。
2.重修
重修本学期课程的研究生须于2月24日前提交重修申请,学院须填写《研究生重修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退补选课
按照《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要求,个人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若需要改动,应陈述充分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改动。学生如有学生退选和补选课程,须在开学两周内完成,保证正常选课及上课,同时保证培养计划中制定的课程学习及满足各项学分要求;具体流程为:学生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表》,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六)教学准备
各学院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要求,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关,认真落实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教学设备检查工作,确保设备调试到位、卫生状况良好、指示标识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保证新学期开学顺利进行。
(七)教学监督与管理
1.教学质量监督。各学院在开学前应督促检查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确保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准备到位、正常运行。学校教学督导组及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抽查,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2.学生上课管理。研究生须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课程调整管理。研究生所有课程开停课和调整安排均由研究生院审批。未经报备,各学院和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调整授课信息。
4.教学材料管理。开学第一、二周为期初教学检查周,学院和研究生院将对课程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届时通知。另提醒,学院须在开学两周内完成上学期各类应提交教学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如首次任课、外聘教师、期末考试安排表等。
三、专业实践相关工作
(一)2023届毕业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检查及成绩预审
2023届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已结束,各学院须依据培养方案和专业实践计划完成专业实践材料检查、成绩预审以及专业实践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做好专业实践材料审核和签字,学生做好专业实践材料系统上传准备。
(二)本学期其他专业实践工作
1.本学期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应按照专业实践计划执行,学院和导师须做好专业实践过程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专业实践成绩预警和成绩评定,专业实践成绩不得随意认定。
2.2022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
上学期因疫情原因未进行教育见习环节的2022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各领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教育见习,相关学院须做好教育见习计划,做好见习动员、过程管理、见习指导工作,并于教育见习开展前将教育见习计划及见习安排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pdf
附件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表.xlsx
附件3 研究生补缓考安排表.xlsx
附件4 2022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安排表.xlsx
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