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论文定稿、印刷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定稿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意见,按学校统一格式印制(详见《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 2.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打印、评阅阶段。打印的论文应由作者亲自校对,以保证质量。 检测时间:2015年4月15日—20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检测工作,具体见研究生院统一要求)。 3.论文提交: 学生应向学院提交论文3-7本(评阅2本,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1本),用于论文评阅与答辩。逾期未提交论文的,其学位申请不予受理,作自动推迟半年处理。 论文答辩结束后,通过答辩学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刷,由各学院统一收齐于2015年6月下旬按要求向下列部门提交论文: (1)由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院提交论文1本/学生,及学生论文电子版汇总光盘一张。 (2)由学院统一组织向校图书馆、档案馆提交论文(具体按照图书馆、档案馆要求提交)。 二、资格审核 1.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学分数、中期考核材料、专业实践工作量等。 2.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奖惩情况。 3.由学院审核开题报告通过情况。 以上审核结果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于4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 三、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安排报告 各学院组织论文评阅工作前,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下列材料: 1.学位论文检测通过的汇总名单。 2.组织论文评阅工作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学生信息(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等);论文评阅专家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 3.组织论文答辩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学生信息(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等);论文评阅情况;答辩委员会组成、秘书、答辩时间、地点等。 四、论文评阅工作要求 1.各学院论文评阅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2.论文评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工作。 3.各学院在提交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安排报告后,安排学生完成下列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学生(有关项目填写完整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应于答辩前返回各学院) (2)《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书》1份/学生(由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于答辩前交各学院)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学生(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评阅工作) 4.论文评阅人应是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应对论文是否具有新意(或创新)、论文的不足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具体要求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5.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不少于2人,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6.为公正评估论文质量,各学院应对论文作双盲处理后方可送审,严禁答辩人参加论文送审工作。 五、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1.各学院论文答辩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 2.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应在收齐所有送审的论文评阅意见后并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 3.各学院应要求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起草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草案)(具体要求见附件)。 4.每答辩组应有3-5位答辩委员。答辩委员应是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5.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6.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把好论文质量关,对论文可分别作出通过、不予通过的决议并将结果于2015年6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 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答辩材料归档 1.答辩材料需签字盖章的地方,应印章齐全。 2.《硕士学位申请书》中学位课成绩栏应将全部必修课成绩填入。 3.参加答辩研究生的《硕士学位申请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等原件按顺序装袋。学院于2015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到研究生院补齐有关手续,之后提交到校档案馆归档,上述材料各学院自行复印留存。 附件: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时间表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7日 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2015年4月8日 |
毕业生返校 |
2015年4月15日—4月20日 |
各学院收取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提交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
2015年4月20日前 |
各学院审核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工作(结果报研究生院) |
2015年4月20日—5月10日 |
各学院进行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评阅安排报研究生院) |
2015年5月11日—5月30日 |
各学院进行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 |
2015年6月5日前 |
各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
2015年6月初 |
研究生院组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
2015年6月1日—6月15日 |
研究生院进行毕业生证书制作工作及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 |
2015年6月中下旬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
2015年6月底 |
2015届研究生证书发放工作 |
备注:各项工作安排详见具体通知;有关表格、规章制度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