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一)审核内容及要求
1.成绩学分、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审核
研究生应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且满足学位必修课75分、选修课60分的及格标准。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通过论文开题审议。
2.专业实践工作量考核
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实践工作量,比如翻译硕士,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至少有15万字以上的笔译实践或不少于400磁带时的口译实践。
3.成果登记与审核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以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二)审核管理
由二级培养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生学分数、中期考核及开题材料、专业实践工作量等,审核结果由各学院汇总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doc于4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学院留存研究生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填写《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主要成果情况汇总表》于5月10日之前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的成果情况进行抽查。
二、学位论文要求
(一)撰写和印制
学位论文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和印制。具体见《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及相关格式示例。
(二)检测
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提交论文进行集中检测。检测严格执行《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论文重复率在10%以下(不含10%)的论文可直接送审。
(三)评阅
所有学位论文均实行双盲评阅。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关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
送审学位论文一般由封皮、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
送审要求:
(1)送审论文的封面和论文中须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2)每篇论文的评阅人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同行专家;
(3)评审标准统一以评阅意见表的各项指标为准。
(5)表格报送及论文提交日程安排详见 “2015届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研究生院NO.7通知】。
三、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5月31日之前完成,各学院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五日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各学院6月5日前将学院审核过的有关档案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查盖章。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材料内容具体见《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2:主要成果情况表.doc
附件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关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若干规定.doc
附件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doc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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