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保证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学院布置安排下半年毕业生答辩事宜。 2、11月9日前,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未按期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huaqiaoyjsb@126.com。 3、11月16日前,答辩资格审查和学院上报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 4、11月18-30日,研究生院、学院组织论文盲审。 5、11月20日前,研究生秘书将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材料、答辩具体时间安排报于研究生院。 6、12月10日前,学位论文答辩。 7、12月15日前,召开分委员会会议。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1、下半年主要是对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组织答辩工作。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将于明年上半年补授学位。 2、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答辩准备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明年上半年进行学位申请。 3、相关环节的材料要求及规章制度按照研究生院上半年“【研究生院】NO.3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进行。(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http://jigou.jisu.edu.cn/web/news_more.asp?lm=&lm2=559&open=_blank&tj=0&hot=0) 联系人:严杰,84565032。 附:2016年上半年延期答辩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