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与案例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NO.14),经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评审专家组审议,确定“中华文化与传播”等5个专业学位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韩国语国际会议同传案例集”等2个案例教材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1月14日、15日、16日)。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严杰,联系电话:84565032。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立项建设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
1.2016年核心课程与案例教材立项建设名单
2.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3.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