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进度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与完善情况;
2.导师队伍建设情况、指导过程监控情况;
3.2015级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情况;
4.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2015年所立项课程案例库建设情况、2016年核心课程与案例教材申报情况;
5.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行业导师参与培养过程情况;
6.研究生二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本学院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教学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汇报要求为:
1.由各培养单位院长汇报,不超过10分钟。
2.汇报主要内容:
(1)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培养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评价方法;
(2)导师队伍建设、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及指导研究生等情况;
(3)本单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情况;
(4)本单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
(5)研究生教学中取得的成绩、独具特色的做法、值得推广的经验、工作中的不足以及发展规划等。
(三)时间安排
1.实地考察:2016年6月20-7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集中汇报:拟定于6月23日,综合楼325会议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期末考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考务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检查、巡视、总结期末考试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方向负责人、秘书等组成的考务工作小组,负责安排和组织期末考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研究生选修课考试安排在第18周进行;专业必修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9周进行(7月12日须安排有考试)。请各学院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于6月20日之前交研究生院。
2.阅卷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
(三)考试命题、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及成绩报送
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本学期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参照《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评阅及管理的有关规定》(附件2)执行;且所有成绩须由任课教师于学期期结束前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纸质成绩单要求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应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四)缓考或补考安排
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期初进行。研究生无故不参加期末课程考核者,以缺考论处,按“0”分计算。若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课程考核的,应提前一周提出缓考申请,并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其它具体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提前布置考场(可参照本科期末考试考场布置要求),保持考场整洁、肃静。
2.监考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在开考之前做到: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安排学生将已带入考场内的书包、书籍、讲义和笔记本等物品放到指定的地方,不许放入座位内;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附件:
1.15-16(2)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及公共课程安排.xls
2.《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评阅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表格
3.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暂行规定.doc
4.研究生试卷封皮.doc
5.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表.doc
以上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下载。
http://jigou.jisu.edu.cn/web/news_more.asp?lm=&lm2=555&open=_blank&tj=0&hot=0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