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研究生课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程安排
全校性公共课程教学工作由研究生院协同相关开课学院统一安排,请开课学院补充《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计划》。
二、专业课程安排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培养方案》,认真做好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于2016年1月5日前交研究生院,纸质版一份。
2.《研究生课程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请于2016年1月18日前交研究生院。
3.聘用校外教师承担实践课程、讲座课程的请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外聘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推荐表》,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研究生院审批,完成相关聘任手续的办理。我校各专业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应至少有2门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讲座课程等)由行业专家讲授。
三、其它要求
1.为保证课程效果,研究生每门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得一次连续四节上课。
2.新开课程要求制定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及课程质量标准。
3.各学院完成下学期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及时通知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选课的研究生,将教师手册送达任课教师本人,敦促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开课形式和开课学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该门课程的授课工作。
4.如需预订教材,请填报《研究生预订教材明细表》。
5.翻译硕士(MTI)人文素质选修课程“翻译职业规范及涉外礼仪”、“翻译项目管理”拟由系列讲座构成。各MTI培养学院须在教学计划中填报本单位的相关讲座安排。
附件:
1.2015-2016(2)课程教学计划.xls
2.2015-2016(2)研究生课程表.xls
3.研究生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doc
4.研究生课程质量标准.doc
5.研究生预订教材明细表.xls
6.外聘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推荐表.doc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