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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来源: 浏览:

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按照本学期的研究生开学工作安排,兹定于8月29日-9月9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促进研究生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一、二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和研究生院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各学院由分管院长、相关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督导员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归档材料、组织听课等;研究生院组成检查小组,采用走访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检查内容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走访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协商确定,研究生院、培养学院院长、相关负责人、教学秘书、导师、任课教师参加。

三、检查内容

1.15级研究生相关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根据研究生院2016年5月5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有关培养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检查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专业实践落实情况、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情况。

2.课程教学情况

(1)检查研究生课程表,包括与培养方案的符合度、课时安排的科学性、任课教师选用的合理性、是否已公布给师生等。

(2)检查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的准备及落实情况、学生教材、任课教师到位情况。

(3)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备课记录的完成情况。

(4)检查上学期试卷、成绩归档情况,关注学生重修情况,补缓考请于开学一周内完成。

(5)重点关注首次任课研究生教师、外聘研究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院院长、学院教学督导员应深入听课并做好记录。

四、有关材料要求

1.8月27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课程表》纸质稿由院长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并同时完成网上排课(录入教学任务、指定培养方案)。

2.9月5日前,所有课程纸质成绩单一份交研究生院。

3.9月9日前,全部开设课程的教学日历交研究生院。

4.9月9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完成开学教学检查表的填写(见附件),由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次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使期初教学检查能真正起到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的作用。

联系人:严杰,联系电话:84565032;邮箱:huaqiaoyjsb@126.com

附件1:期初研究生课程检查表.doc

附件2: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