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复试管理 > 正文

复试管理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2-09-23来源: 浏览: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现将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二)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等有关要求报名。

(三)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详见《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公告》(公告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考生须选择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的部分艺术类、设计类等专业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限定选择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以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本人现居地户口簿;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单位所缴纳的、20227月份以后仍有参保记录的、缴纳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报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前,广大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所选择报考点和所报招生单位的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正确选择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报名和考试。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若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进行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则需要重新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其他已提交的非关键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对其进行修改。

二、网上确认要求

今年我省各报考点仍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段为20221030日至115日,具体确认时间以所选择的报考点公布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准。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网上确认程序

详见《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公告三)

三、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 须认真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须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公告及相关安排,严格按照吉林省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

(四)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