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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5-14来源: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便于各学院及研究生任课教师合理安排教学,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报到注册时间

2016年2月28日报到注册,2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

2.报到注册要求

所有在读研究生都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研究生持学生证到学院、研究生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学院书面请假,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无故未报到的研究生,学院应查清原因,核查后报研究生院作学籍处理。

本学期初将对未按期注册及未按期办理学籍异动、延期手续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请各学院及时了解相关学生情况,特别是对即将超期未毕业者做好督促提醒工作。

二、补考(缓考)工作

1.研究生课程补考(缓考)工作请于开学2周内(3月11日前)组织完成。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

2.如研究生因出国、外出实习等原因无法参加补考(缓考),学院应及时通知研究生有关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教学准备工作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安排工作,2月28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录入教学任务,公布开课情况,并将课程表报研究生院。

2.学院要按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教师课前备课情况,教学日历、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请于开学两周内交研究生院。

3.学院应于第1-2周组织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研究生院将协同质量评价处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安排专门听课,走访学院。具体走访安排另行通知。

四、日常教学管理

1.选课管理

各学院应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学生补改选工作。系统“选课管理”模块开通时间截至3月13日16:00。请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改选、调整培养计划等相关事宜。

任课教师可登陆“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选课学生名单。

2.教学工作量报送

教学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统计、核算,每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专职教师的工作量于期初一次性核算,分6个月发放,经教师个人检查签字、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如果学期中途教学任务经研究生院批准进行增减,由相关单位如实记录,每月统一核算。兼职教师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分月核算。

3.试卷保存及抽查

本学期研究生院将协同质量评价处组织教学督导对上学期期末试卷和论文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做好存档工作。

4.调停课及补课

所有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确有特殊情况应履行必要手续,提前在协同办公系统填写研究生教学调课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各学院须督促申请调停课的教师及时安排补课。

5.成绩管理

1.各学院应做好上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的归档备案工作。请各学院教务秘书自查并于3月6日前完成成绩登录,以免影响个人成绩单出具、毕业生答辩等相关事宜。

2.所有课程成绩单须以学期为单位交研究生院一份备案。

五、期初教学工作例会

时间:3月2日下午13:10-

地点:综合楼325会议室

参加人: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相关系主任、MTI教育中心、方向负责人、教学秘书

请学院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参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