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简介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学位工作  导师专栏  学生工作  就业工作  规章制度  国际交流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培养管理>>正文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免修规定
2020-05-18 13:48  

为规范培养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突出培养特色,依据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公共学位课程免修规定如下:

一、公共学位课程免修条件

(一)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公共政治课程为研究生必修科目,不得免修。

(二)第一外国语申请免修条件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申请免修的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申请免修语种国家连续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8-12个月)(须出具相关证明)。

3. 近三年内参加对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近三年内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其他语种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5. 近三年内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其他语种须达到四级考试的合格标准或以上。

6. 近三年内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7. 近三年内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或以上等级。

8. 近三年内PETS 5考试合格。

9. 近三年内GRE成绩2000分以上。

10.近三年内GMAT成绩700分以上。

11.以独立作者身份在境外外文刊物上发表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相关语种文章。

12.在入学外国语分级考试中,通过了相应级别免修考试。

二、免修课程考试规定

免修课程均为免修不免考,申请免修获准的研究生应参加免修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不包含平时成绩。

三、申请程序

申请免修的研究生于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doc”,经任课教师、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免修。以书面形式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6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