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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10:59  

关于聘任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依据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发放暂行办法”规定,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统称三助)津贴。三助津贴是研究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同时,承担相应的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根据工作业绩的大小取得相应报酬。

一.“三助”的聘用和管理

1.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应遵循“因需设岗、择优聘用、按劳付酬”的原则。

2.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兼任三助工作,通过考核签订聘任合同即可受聘。

3.兼任三助工作要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每月学生要进行总结,聘任方要考核,经考核,对不负责任者,可随时减少三助津贴直至解聘。

二.三助津贴标准

1.三助津贴每生每月一般100元;可根据工作绩效增加或减少。

2.三助津贴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由院系和研究生部共同办理聘任和津贴发放手续。

三.“三助”岗位申报

1.各院系,按照工作需要和本专业研究生人数,明确并提交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于9月12日前上报需求岗位数。

2.研究生自愿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请在研究生部/常用下载/学生工作/网页下载“硕士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聘任表” (导师签字一栏暂不填写),于9月15日交到班长处统一上报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签署意见后当天报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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