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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研究生寒假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10:00  

关于开展2017级研究生寒假实习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学院:

寒假将至, 为了进一步引导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与专业实习,保证充分的专业实践工作量,学校要求各学院于2017年寒假期间组织开展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17级全体研究生

二、实习时间

2018年1月10日-3月2日

三、实习内容

依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学院和导师的统筹安排下,围绕本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兼职工作、顶岗实习、教育见习等活动。

四、相关要求

1.召开寒假实习动员会议。各培养学院在本学期放假之前召开有导师和全体研究生参加的动员大会,并于2018年1月3日之前将动员会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2.做好过程管理。要求有计划、有总结,实习结束2周内,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寒假实习报告》(附件3),不少于3000字;同时附实习单位的书面证明(建议使用实习活动负责单位统一的带有机构抬头、地址、联系方式的公文纸打印):注明企业性质、实习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列出细目)、工作量、对成果的质量评价等。由该机构领导或者实习活动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寒假实习汇报交流。学院总结交流:下学期第二周进行,学院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提交有关实习材料,汇总后电子版与纸质版各学院存档备案,并组织召开有导师参加的全体研究生假期专业实习汇报会,届时提前将汇报会时间、地点报研究生院;学校经验交流:下学期第四周前进行,各专业领域选拔1-2名优秀实习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寒假实习成果汇报会,汇报会安排另行通知。

4.学生离校之前须签安全责任书(附件1);如需介绍信可到学院开具(附件2)。

附件:

1.安全责任书

2.研究生实习介绍信

3.研究生寒假实习报告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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