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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与案例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09:45  

各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鼓励原创案例教材的编写出版,学校将启动专业学位核心课程建设和案例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心课程建设范围与要求

(一)范围

本次建设的课程面向所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但新增领域须待培养方案确定之后再启动核心课程建设。参与建设课程应为列入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学位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已参与案例库建设的课程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

(二)要求

1.课程建设应强调整体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建设,对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或讲义)、案例库、参考书目、自学指导、作业及考核办法、实习(实践)方式等内容和环节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

2.课程内容应突出专业性。课程内容要突出专业学位特点,满足学生和相关实践领域的需求,在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的前提下,面向专业实践领域,突出专业学位教育特色。

3.教学方式应适应学生特点。灵活运用课前自学、课堂讲授、研讨、答疑,课后完成课程论文、文献查阅,实习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鼓励教学方式、授课模式调整和创新。

4.应采取先进、适用的教学手段。要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指导学生学习,与学生进行互动。鼓励开发完整的网络课程,基于网络开展教学活动。

5.建设应突出重点。应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对课程的某一方面进行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案例开发,力争有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出现。

6.鼓励以教学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团队的年龄、职务结构应合理;鼓励吸纳校外实际领域的专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项目。

二、案例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一)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我校所有研究生学位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凡参与或即将参与专业学位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共资助五项。各专业领域无名额限制,实行竞争性申报。

(二)要求

1.案例编写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要求,成果形式可以在专业学位教学中运用,并在本专业学位范围内共享,符合出版条件的,研究生院将积极资助出版。

2.申报的案例教材一般应以内部讲义形式使用过,且在学校或学院进行的教学评估中反映良好。

3.每门课程原则上只资助一种案例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较多,在相关领域有应用性课题成果;

3.系统讲授过所申请的课程或者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申报人自身或者团队成员中必须有人在专业学位相应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具有一定的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能力。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学院统筹规划本专业学位课程建设,确定申报的课程,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教师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并认真填写(http://jigou.jisu.edu.cn/web/news_more.asp?lm=&lm2=556&open=_blank&tj=0&hot=0)。

3.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经学院审核后于2016年7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未报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予以立项。

五、管理与评估

1、获准立项的项目将作为学校的正式教改项目立项。

2、建设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止。

3、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提交材料内容:

(1)至少一篇课程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教学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2)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3)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作业、案例以及调查问卷等文字材料和电子版。

案例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提交材料内容:

(1)教材初稿;

(2)案例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联系人:严杰,联系电话:84565032。

E-mail:huqiaoyjsb@126.com

附件:

1.核心课程立项建设申请书.doc

2.案例教材编写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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