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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
2020-05-15 11:04  

相关学院:

为适应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和我校研究生培养专业领域的拓展,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新增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一、制订工作范围

本次制订的范围包括2017年招生的专业领域:045108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领域、045118教育硕士学前教育领域、045101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非全日制)、055116翻译硕士阿拉伯语口译领域。

二、制订内容

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

三、具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见附件1)、《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确保制定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符合教育部新要求。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关于有关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集体讨论、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

3.专业学位授权点按领域招生的,按领域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两个以上单位分别招收和培养同一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共同制定。

4.培养方案应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专业实践、个人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工作、毕业和学位授予等,按照固定格式进行制订(公共课列表清单见附件2,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

5.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须编写课程简介与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固定格式进行编写(详见附件4);实践环节须编写实践教学大纲(附件5)。

6.材料提交时应编排相应的封面(附件7)、目录,做到清晰明了,方便检索。

四、组织工作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布置安排,由学院组织制订,由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研究并指导完成,经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五、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具体事项

4月10日前

研究生院发布制订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工作的通知

4月10-5月20日

学院成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具体要求进行相关领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撰写、修订工作,形成初稿

5月31日前

各领域向学院提交方案和大纲的初稿,由学院进行汇总,组织审核、论证,并进一步完善初稿

6月1-15日

学院完成方案及大纲的定稿工作,组织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后,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至研究生院。

6月20日前

研究生院将方案和大纲提交校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并将审批意见反馈到学院。

6月30日前

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7月10日前

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定稿,汇编成册;并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入培养方案及课程信息

9月

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新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联系人:严杰,电话:84565032,邮箱:huaqiaoyjsb@126.com

培养方案制订附件.zip

1.参考文件1-3

2.研究生公共课程清单

3.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含教学计划)

4.研究生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模板

5.研究生实践教学大纲模板

6.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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