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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0-05-15 11:04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启动制定2015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工作。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遵照各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计划由导师负责,经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研究制定;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报学院备案;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二、时间安排

1.9月28日前,培养学院向导师、2015级研究生公布师生互选结果;

2.9月29月-10月24日,培养学院将目前所执行的培养方案发布给导师及研究生,并组织师生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3.10月25日,由班长统一将培养计划书收齐后交给各学院学位点负责人,纸质版一式二份,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各一份。研究生和双导师留存电子版。

三、其他

1.研究生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接受导师指导。

2.根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导师须定期(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和研究生见面,了解其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指导,同时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表》,作为核算导师工作量的依据。

联系人:严 杰 联系电话:84565032 Email:huaqiaoyjsb@126.com

附件:

1.研究生培养计划书.doc

2.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过程记录表.doc

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责任制实施办法.doc

4.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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