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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2020-05-15 11:04  


研究生培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1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暂行)》,为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师生互选的人员

1.参加师生互选的研究生为我校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了学籍的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2.参加互选的指导教师必须是经遴选具有2013年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2。

二、互选时间及程序安排

2013级研究生须在10月25日前完成师生互选工作。具体为:

1.10月10日前,由研究生培养学院通知相关师生互选工作具体安排。

2.10月10-15日,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向有关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并让研究生了解导师基本信息。

3.10月17日,研究生须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可登陆研究生部网站-培养工作下载区-师生互选下载),一式两份交到研究生培养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高级翻译学院,何蔷老师)。

4.10月18日,研究生培养学院将互选结果报校研究生部。

5.10月21日-23日,研究生部汇总互选结果,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6.10月25日之后,公布2013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并通知研究生培养学院。

三、互选要求

1.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为高校教师,由师生互选确定;校外导师为行业或企业的专家,由研究生部和学院协调选定。两位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在培养全过程密切配合。

2.每位校内硕士生导师每届(即面向同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指导翻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5人,校外高校导师指导研究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硕士生导师在每届可招收的硕士生限额数内,确定是否同意接收研究生提交的导师选择申请,并在双向选择表的“导师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3.研究生根据本人的意愿,填写表格,在本学科领域内按一、二志愿选报两名导师。如未按期交材料,视为放弃导师选择权,将由学校安排导师。

联系方式:研究生部,严杰,84565032。

附件1: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doc

附件2:校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xls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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