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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办法
2020-05-15 10:3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申请破格复试的基本条件

1.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申请破格复试限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所有考生中进入前5名。

3.与国家下达录取最低复试分数线相比,单科成绩分差在7分内(含7分)、总成绩分差在5分内(含5分)。

二、接受破格复试专业

报考专业代码前4位为0451的专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成立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破格申报审批程序

1.考生本人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破格申请;

2.学院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报拟进行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3.研究生院根据院系上报材料,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学科专业、生源缺额情况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参加破格复试考生人选;

4.各学院组织破格复试并上报结果;

5.公示拟录取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6.学校出具正式破格书面报告连同破格审批表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信息公开要求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对破格复试条件、程序、复试名单及破格考生的相关情况说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复议及监督

1.校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七、其它

1.复试通过后能否被最终录取,需要经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的最终审批,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通过录取名单为准。上述要求若与教育部及吉林省考试院政策要求相抵触,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2.破格复试考生不参评第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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